【轉知】國立臺北大學辦理「國際經貿談判人才培育跨校學分學程」招生說明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辦理「第五屆國際經貿談判人才培育跨校學分學程」

壹、 學程宗旨

一、藉由跨校、跨院、以及實務各界堅強師資陣容授課,培養國際談判專業人才,鼓勵跨領域學習。

二、培養具有良好語言能力之國際談判人才,藉專業知識傳授、經驗分享、問題導向式模擬談判與統整演練,提升談判人才之國際競爭力,將專業知識與實務演練結合。

貳、 學程特色

一、本案由教育部補助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辦理,開放全國各大學院校符合資格之學生申請,不另收學分費。

二、培養學生參與國際會議與談判之技能、鍛鍊外語能力、發展跨領域國際視野,培養「國際經貿談判幕僚助理」(Negotiator’s Assistant)之核心能力。

三、大部分課程以英語教學,課程採用哈佛個案教學法,著重師生討論培養思辨能力,進階課程以問題導向式學習(PBL)創新教學法,   訓練學生解決問題能力。 1

四、學員修畢所有課程並符合相關規定後,由國立臺北大學頒發結業證書。

參、 課程與師資

一、學分數:課程 9 門,所有課程皆屬必修,共計 21 學分。

二、上課方式:線上遠距與實體課程 (視疫情狀況調整) 三、 上課地點:實體上課以臺北大學民生校區為主。

四、上課時段: (以 7 月課程說明會正式公告為準)

(一)    暫定 7/11-8/19,因應疫情影響,基礎課程將轉為線上遠距

(二)    實體授課則為暑假週一至週五上課;9:10 至 16:30

五、 授課內容:(依實際授課為準)

(一)    線上遠距教學:國際公法、國際貿易法

(二)    基礎課程:國際私法案例、國際談判與國際會議、國際關係與國際政治

(三)    進階專題:外交實務、國際談判與爭端解決專題、「台灣、東亞與世界文化專題」、「跨域思辨:經貿 x 外交 x 文化」

(四)    教學活動:國際談判模擬演練

 六、 師資: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及國際事務暨外交領域專兼任教授、全國各校外交與國際經貿事務之教師及專家學者、以及政府經貿談判與外交實務界重量級學者專家

肆、 申請資格

一、申請本學程者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就讀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專院校(不含境外學校),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仍在學之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應屆畢業生可報名)。

(二)申請人不限修讀學科,但以未來有意從事國際經貿談判、外交事務、跨國企業者優先。

(三)若報名為大學一年級在學學生,得經招生錄取會議決議推薦入學。

二、外國語文之能力:

(一)學員之英語程度符合教育部公告之「各類語言檢定證照等級對照表」中,相當於 B1 Threshold 至 B2 Vantage 之標準,或檢附任何語言相關修業證明文件皆可報名。

(二)第二外語專長:本學程特別鼓勵具備法、德、西、義、葡、日、韓、阿、俄、土、東南亞(印、泰、菲、馬來、越、緬)等第二外語語文能力之學生修讀,如能提供上述任何一項語文證明、在學修讀本科系或雙主修、輔系者,優先錄取。

伍、申請程序

一、111 年 6 月 26 日(日) 晚間 23:59 前,上網填寫報名資料。

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Qb3ZDUdXZ4nQRXCn7

  二、申請人須提供以下紙本相關資料上傳,逾期不接受補件:

(一)身分證與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二)自傳:含個人學習與成長歷程、申請動機及生涯規劃等,1,000 字以內,以電腦打字(限 14 號字),限用中文撰寫。

(三)語文能力檢定證明文件。

(四)其他相關經歷:(特別成就、表現或才能證明文件,有利審查資料等)

1.特殊能力證明、榮譽或獲獎證明。

2.國外進修證明或國際志工經歷。

3.特殊課外活動表現、榮譽或獲獎證明:尤其以參與或籌備國際活動、國內外競賽、模擬法庭、聯合國、仲裁庭辯論賽等。

4.曾報考國際經濟商務人員、外交領事人員、高普考相關類科、專技人員證照考試等,並檢附報名表與成績單。

三、本屆錄取之學員採取隨到隨審制度(rolling-based),錄取者會先行通知,完整榜單將於 6 月 29 日(三)中午 12:00 公告於臺北大學法律學院網頁 https://new.ntpu.edu.tw/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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絡方式: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第五屆國際經貿談判人才培育跨校學分學程」電子郵件信箱:potn@gm.ntpu.edu.tw (email 聯繫課程助教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