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件】112-1學期自我導向—自主募課徵件辦法(徵件至6/12截止)

 

國立屏東大學112學年第1學期

我導向學習自主募課徵件辦法

  • 目的

本徵件辦法依照「國立屏東大學自我導向學習實施要點」(附件一),推動本校學生自我導向學習及培養跨領域能力,鼓勵學生自主營造學習環境來提升學習成效,特定本徵件辦法。

  • 申請條件

依學生所提之「自我導向自主募課申請表」(附件二),且該課程為校內未有相關類似課程,且於計畫中有明確18小時以上之課程主題規劃,不可作為各系所屬任何學分之實習及專題相關規劃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向跨領域學程中心申請,審核通過後即取得計畫執行資格。

  • 申請規定
  • 凡本校在學學生可提出申請(不含在職專班),每學年每位學生以申請一門課程為限,每門課程由主募同學擔任召集聯絡人,所有參與成員至少10學生。
  • 自我導向自主募課由本校專/兼任教師、本校教職員擔任募課偕同教師,每位教職員多擔任二門自我導向學習課程(含自我實踐計畫/自主募課)之偕同教師
  • 申請及實施方式
      • 學生應於開放徵件期間繳交自我導向自主募課申請書至跨領域學程中心審議,通過後依課程執行建議辦理,並得視課程需求提供學習資源及計畫經費。
      • 本計畫暫訂於2023621()12:10-14:00進行審查,請申請者(學生)務必出席報告提案,未參與者視同放棄。(日期若有調整,本中心將盡快通知各案聯繫窗口)
      • 審查通過並獲得經費補助者,每案皆須派代表參與本中心辦理之核銷說明會及執行成果說明會等相關會議。如未參與,將影響各案經費核銷與參與成員之成績及學分核計。
      • 每一門自我導向自主募課以採認一學分為限,開始實施後參與計劃學生須全程記錄學習歷程,並於期末展示自我導向學習成果。
      • 學生於學期結束前將自我導向學習成果繳交至跨領域學程中心,並完成課程線上問卷。
      • 偕同教師應協助學生團隊在形塑自主學習之學習態度,落實自發、互動及共好之理念,引導學生在專業面向、社會貢獻、自我成長及行政分工的能力與學習歷程之陪伴,並應協助學生計畫成果展,參與發表學生執行成果。
      • 修課通過與否由募課偕同教師依學生自我導向之學習歷程(含參與程度)及成果評定。
      • 每位募課偕同教師每一募課案之授課鐘點上限以6小時鐘點費計算,相關經費由高教深耕經費或中心經費支應,不列入募課業務費中
      • 112學年第1學期執行相關期程
        1. 課程費用:請於20231215()12:00前送交本中心核銷,逾期不候。
        2. 課程執行期間:審議通過後,即可執行,並於20231215()前執行完畢。
        3. 繳交成果報告:於2024110()12:00前將國立屏東大學自我導向學習-自主募課報告書繳交至本中心。
  • 經費補助
  • 經費由跨領域學程中心經費支應,補助經費以業務費為限,並依課程申請內容實質審查自主募課課程內容皆須為學生自主規劃必要時,得邀請申請學生於審查會議列席說明。
  • 自我導向學習自主募課補助業務費用上限為50,000為原則。如課程費用高於50,000元,請於計畫中俱足說明,本中心將以審查會議之決議金額為公告標準。
  • 支用項目請於申請表內詳列,補助上限金額詳實填寫於附件二中之「經費預算表」。
  • 核銷
  • 業務費補助項目包含:
  1. 講座鐘點費:校內教師講座鐘點費最高1,000 /節為上限、校外教師講座鐘點費最高2,000 /節為上限,並附上本校主計室公告之【個人領款單】,於費用註明鐘點費。
  2. 交通費:以校外教師業界專家交通補助費實支實付,並附上本校主計室公告之【個人領款單】,於費用註明交通費。
  3. 教學材料費:執行課程所需教學耗材。單價超過 2,000 元之品項請檢附「非消耗品增加單」,並以消耗性用品為優先補助。如有購置非消耗品之需求(如:USB、延長線等),請先與承辦人員溝通,並於使用完畢後繳回本中心。防疫相關非消耗用品(額溫槍等)請以借用為先,勿進行非必要之購置,避免資源浪費。
  4. 印刷費:辦理講座及活動所需資料、成果等印刷費用核實報支。
  5. 膳食費:執行會議、講座及活動所需膳食費用,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核實報支,並附上具活動起訖時間及實際參與人數之活動規劃表單
  6. 保險費:執行校外參訪、講座及活動所需之平安保險費。
  7. 其他:請根據實際需求提出。
  • 基於校內經費規定,有關各計畫核定業務費會由中心授權給偕同老師,請偕同老師督促學生參與核銷工作坊,並協助指導學生核銷與代墊事宜。若有相關困難,請告知本中心協調。
  • 審查方式
      • 由大武山學院組成委員會,本中心主任擔任審查會議召集人,另邀請一至三位校內外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審查,審查通過後核定補助經費。
      • 依課程申請表須詳細說明主題內容進行方式、學習目標明確具體及可行性、學習成果預計呈現方式與未來展望、經費編列合理性、預期效益進行實質審查。
      • 審查通過者,經簽奉核准後,寄發審核通過通知信,即可開始執行。
  • 結案方式與義務
  • 於規定期限內繳交「自我導向學習-自主募課成果報告書」(附件三)(含歷程記錄:團體期末個人心得,內容須包含文字紀錄、影像紀錄),並完成本中心之自我導向學習-自主募課線上問卷。
  • 獲課程補助之募課偕同教師須於課程結束後輔導學生完成自我導向學習-自主募課成果報告書,同時有義務參與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相關成果教學分享會。
  • 學分核計及採認

學生完成期末展示自我導向學習成果後,經輔導老師評定成績通過,向跨領域學程中心提出授予學分申請,於次一學期授予學分;【自我導向-自主募課A/B】可採認自由學分或通識跨院選修學分,以二學分為上限,由跨領域學程中心辦理。

  • 前開規定如為大四學生請注意修業年限,本課程不可作為延畢之理由。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學則、國立屏東大學自我導向學習實施要點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及本中心公告辦理之。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學則、國立屏東大學自我導向學習實施要點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及本中心公告辦理之。
  • 聯絡窗口

大武山學院跨領域學程中心(微學分民生校區教學科技館5樓),謝先生,分機27102E-mailhhhsieh@mail.nptu.edu.tw

  • 徵件期程:自公告日起至2023612()12:00前將自主募課申請書(紙本及電子檔)繳交至本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