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第2學期自我導向學習—自我實踐計畫成果報告
繳交注意事項
★執行期程
- 執行期間:審議通過核定後,即可執行,並於2024年8月30日(五)前結案。
- 費用核銷:請於2024年8月23日(五)12:00前送交輔導教師或中心核銷,逾期不候。
- 成果報告:於2024年8月30日(五)12:00前將自我實踐計畫報告書(電子檔)繳交至hhhsieh@nptu.edu.tw、紙本2024年9月30(一)前至本中心。
★結案及義務
- 學生於規定期限內繳交「自我導向學習-自我實踐計畫成果報告書」[附件](含歷程記錄:團體及期末個人心得,內容須包含文字紀錄、影像紀錄),並完成本中心之自我導向學習問卷(2024年8月12日前發送)、UCAN問卷。
- 獲計畫補助之輔導教師須於課程結束後輔導學生完成自我實踐計畫報告書,並完成學生成績核給通過與否(113學年暑期),同時有義務參與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相關成果分享會。
- 計畫執行期間,須提供至少2則文案(含照片)(如:學習歷程、活動、成果發表等)供跨領域學程中心宣傳使用。
業務承辦連絡電話08-7663800#27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