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件】113學年第2學期 微學分課程 徵件公告(2024/12/13截止)

 

國立屏東大學 113 學年第2學期 微學分課程徵件公告

  • 目的

本徵件依照「國立屏東大學自我導向學習課程實施要點」(附件1)辦理,為推動本校學生自我導向學習及培養跨領域能力,鼓勵學生自主營造學習環境來提升學習成效,特定本徵件辦法。

二、計畫說明

本徵件辦法以「多動手、自主學習」為宗旨,由「校內單位主管「專任教師統籌設計主題,將專業以普及化的方式,提供學生自我導向學習環境及探索跨領域能力。

三、徵件對象

本校各單位主管或專任教師。

四、實施方式

  • 本計畫主要實施對象為本校學士班學生,並鼓勵跨院、跨領域選修。(碩士生可報名參與上課,惟學分採認需回歸各系所認定,並符合其相關規範)
  • 113學年度第2學期微學分課程安排期程:2025310日至523(4-14)
  • 開學第1-3週、期中考、期末考週、每週一第7節及第8節期間請勿排課(開學第1-3週跨領域學程中心需進行 TA 徵選及培訓)
  • 課程開設方式
    1. 每一完整課程主題為十至十八小時(每一單元以二至八小時能完成為原則)之講座/實作課程/工作坊,且實作開課總時數50%以上
    2. 主題如與「溝通表達」、「跨域創新」、「媒體識讀」、「EMI」、「屏東學」、「永續發展議題SDGs相關者,優先補助開設
    3. 凡屬連貫性課程(例如 6 小時分為兩次各 3 小時完成),依規定須全數參與才能核發時數,學生需完整修習所有課程;請於課程申請表上註明,此類課程只開單次報名系統。
    4. 基於學生自主學習,可安排在週末或夜間,並於開課時即決定該學期所有時程。
    5. 課程場地以校內場域為主;如於校外舉行,須遵守本校校外活動相關規定,並於行前提前完成保險、校外活動申請等相關必要手續。
    6. 由跨領域學程中心彙整各主題微學分開課資訊,公告於本校校務行政系統,開放校內學生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7. 開課前 3 (不含例假日)報名人數低於 10 人得不舉行,並以 E-mail 通知學生。

五、經費補助

  • 本計畫僅得編列經常門(業務費),請依課程申請表內「113-2學期微學分課程經費預算表」詳實填列,俾利本中心經費統籌及召開徵件審查委員會分配。
  • 講座鐘點費(業務費):校內教師講座鐘點費1,000/節、校外教師講座鐘點費2,000 /,由跨領域學程中心按次造冊核發。
     
  • 其他業務費:
    1. 微學分課程以「多動手,自主學習」為宗旨,依開課時數補助經費,每主題補助新臺幣1.5萬元為上限;開設「溝通表達」、「跨域創新」「媒體識讀」、「EMI」、「屏東學」、「永續發展議題SDGs」主題課程可再補助 1 萬元,以2.5萬元為上限(含會議膳食費、印刷費、課程教材/材料費、校外教師交通費;限實作課程可編列 TA 工讀費)
    2. 業務費之二級項目應視課程需求詳實羅列明細於備註欄,如未詳實羅列或提出經費需求不符開課所需,將由徵件審查會議視情況調整該課程業務費。
  • 執行計畫所開列之發票收據,請妥善留存俾利辦理核銷,核銷時務必會辦本中心。
  • 經費核銷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補助經費需於2025630()前完成所有核銷程序

六、申請辦法

申請單位應提具「113-2學期大武山學院-微學分課程申請表」(如附件2)E-mail電子檔20241213()中午12:00送達核章紙本20241216()15:00送達本中心(申請文件如有缺漏,需於申請期限內補齊),逾期恕不受理。

  • Word 電子檔:寄至 hhhsieh@mail.nptu.edu.tw 信件主旨請註明「OOO學院/單位113-2學期大武山學院-微學分課程申請表」。
  • 核章紙本:送至[屏商校區]行政大樓4 跨領域學程中心/謝先生。
  • 通過補助之課程,應於公告日起兩週內將修正計畫書(含經費預算表)E-mail電子檔予承辦人,俾利辦理經費授權核撥程序。
  • 徵件完畢後將由大武山學院組成委員會召開 113學年第2學期微學分課程徵件審查會議,將依會議決議進行補助經費分配事宜,必要時將邀請開課申請單位列席說明課程規劃與經費需求。

七、結案方式與義務

  • 繳交微學分課程特色成果報導(格式修正後傳)2025630日前(每一主題 300-500 字文字敘述及 4-6 張以上附文字說明之照片及影片)
  • 本計畫相關經費由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支應,凡獲計畫補助之教師有義務參與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成果分享會或研討會等相關活動。

八、聯絡窗口

大武山學院跨領域學程中心,謝先生:分機27102E-mailhhhsieh@mail.nptu.edu.tw

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學則、國立屏東大學自我導向學習課程實施要點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及本中心公告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