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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微學分採認公告】採認注意事項

1.學生請自行評估,若該學期需採認微學分者(大一至大四任一學期皆可),同一般 選課流程於選課期間線上加選預計要採認的學分數。選課系統上會顯示【○○學院微學分課程 A/B/C/D】(○○代表所屬學院,A/B/C/D 依序各採認 20 小時 1 學分)。第 1 次累計 20 小時可採認微學分 A,第 2 次累計 20 小時可採認微學分 B,以此類推(進修部學生請至所屬學院辦理人工加選)。

2.不論修習哪些學院的課程,採認時均請加選自己所屬學院的微學分課程,並由所屬學院採認學分數。

3.當學期未加選者無法採認;若還不需採認,則不需加選。

4.已於該學期加選【○○學院微學分課程 A/B/C/D】者,請於第 16 週攜帶「微學分課程學習紀錄表」至所屬學院辦理時數核計及學分採認;因本學期有微學分課程採【校務行政系統】線上報名,此報名時數會直接紀錄於系統,若需將線上時數+「微學分課程學習紀錄表」實體時數條合併採認,也請攜帶「微學分課程學習紀錄表」,並於辦理當下告知承辦人員,辦理採認;如須全採認線上時數的同學,請告知協助採認的承辦人員即可直接採認。

5.若學期間學生自行評估無法修滿預計要採認的時數,可依課程停修規定於第 6- 10 週辦理停修,未辦理採認及停修者該項成績將顯示為不通過

6.欲辦理採認同學請到各所屬學院辦理採認,如需詢問採認相關事宜,應具有電話禮貌去電詢問各學院承辦人,資訊如下:

 

地址

學院

承辦人

#分機

900屏東市民生東路51號

(屏商校區行政大樓3樓)

管理學院

邱小姐

08-7663800

#32001

900屏東市民生東路51號

(屏商校區行政大樓2樓)

資訊學院

鄧小姐

08-7663800

#34002

900屏東市民生路4-18號

(民生校區五育樓10樓)

教育學院

汪小姐

08-7663800

#31002

900屏東市民生路4-18號

(民生校區五育樓10樓)

人文社會學院

吳小姐

08-7663800

#35002

900屏東縣屏東市林森路1號(屏師校區敬業樓2樓)

理學院

王小姐

08-7663800

#33002

 

有問題請致電跨領域學程中心 林小姐 #27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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