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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微學分採認】學習時數採認學分注意事項公告

 

 113-2學期微學分採認注意事項 (請詳閱)

 

採認期間2025/05/26(一) 至 06/05 (四) 17時00分止。

※自113-1學期起微學分學習時數 18小時 採認 1 學分

※請於平日上班時間辦理,請攜帶本人學生證憑證辦理,逾時恕不受理

※如有特殊需求或情形,請於採認期間內去電各所屬學院或跨領域學程中心詢問。

#期初沒有在選課系統"選課"=期末無法辦採認

#畢業前都可以辦採認,但條件是[期初]要"選課"

 

✡ 提醒事項

1.學生請自行評估,如該學期需採認微學分者(大一至大四任一學期皆可),同一般選課流程先於該學期選課期間線上加選預計要採認的學分數。

2.選課系統上會顯示(僅適用108-110學年入學學生)【○○學院微學分課程 A/B/C/D】(○○代表所屬學院,A/B/C/D 依序各採認 18 小時 1 學分)。建議第 1 次累計 18 小時可採認微學分 A,第2 次累計 18小時可採認微學分 B,以此類推(進修部學生請至所屬學院辦理人工加選)。

3.111學年起入學學生(學號XXX111XXX),因配合課程架構改制,請在選課系統修讀【XX學院自我導向-微學分A/B】採認為自由學分;學生可選擇跨院選修微學分選課系統請修讀【跨領域學分學程:自我導向-微學分A/B抵認跨院選修通識學分(至多2學分)

4.不論修習哪些學院的課程,採認自由學分時請在期初加選自己所屬學院的微學分課程,並由所屬學院採認學分數。當學期未加選者無法採認;若還不需採認,則不需加選。

5.如需採認跨院微學分(可抵通識跨院選修)時請在期初到跨領域學程中心加選自我導向-微學分A、B,並由跨領域學程中心採認學分數。當學期未加選者無法採認;若還不需採認,則不需加選。

 

⚠︎ 採認注意事項

1.108-110學年入學學生已於該學期加選【OO學院微學分課程A/B/C/D】,請於15週攜帶本人學生證或「微學分課程學習紀錄表」所屬學院辦理時數核計及學分採認。

2.111學年起入學學生已於該學期加選【OO學院自我導向-微學分A/B,請於15週攜帶本人學生證或「微學分課程學習紀錄表」所屬學院辦理時數核計及學分採認。

3.111學年起入學學生已於該學期加選【自我導向-微學分A/B】採認為跨院選修通識課程,請於15攜帶本人學生證跨領域學程中心辦理時數核計及學分採認

4.若學期間學生自行評估無法修滿預計要採認的時數,可依課程停修規定於第 6-10 週辦理停修,未辦理採認及停修者該項成績將顯示為不通過

5.欲辦理採認同學請到各所屬學院 / 跨領域學程中心辦理採認,如需詢問採認相關事宜,應具有電話禮貌去電詢問各學院承辦人,資訊如下:

 

採認課程名稱

單位

承辦人

#聯絡分機

辦公室位置

管理學院自我導向-微學分AB

管理學院微學分課程ABCD

管理學院

吳小姐

08-7663800

#32003

屏商校區行政大樓 3樓

管理學院辦公室

資訊學院自我導向-微學分AB

資訊學院微學分課程ABCD

資訊學院

鄧小姐

08-7663800

#34002

屏商校區行政大樓 2樓

資訊學院辦公室

教育學院自我導向-微學分AB

教育學院微學分課程ABCD

教育學院

汪小姐

08-7663800

#31002

民生校區五育樓 10樓

教育學院辦公室

人文社會學院自我導向-微學分AB

人文社會學院微學分課程ABCD

人文社會

學院

吳小姐

08-7663800

#35002

民生校區五育樓 10樓

人社學院辦公室

理學院自我導向-微學分AB

理學院微學分課程ABCD

理學院

王小姐

08-7663800

#33002

屏師校區敬業樓 2樓

理學院辦公室

自我導向-微學分A

自我導向-微學分B

跨領域學程

中心

謝先生

08-7663800

#27102

屏商校區行政大樓 4樓

大武山學院辦公室

 

 

 

 ★微學分修讀提醒 :

這學期先報名、去上課、累計學習時數,累計足夠的學習時數後(18小時可採認一學分,上限4學分),下學期期初再選課學期末採認學分

 

 

 

如有其他問題請致電跨領域學程中心 謝先生 #27102

 

公告日期:2025年 5 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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