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學期自我導向學習【自我實踐計畫】成果報告格式
請各計畫依徵件辦法規定辦理計畫結案,並將成果報告依格式填寫於期限內繳交。
111學年第2學期計畫期程
- 執行期間:審議通過後,即可執行,並於112年8月31日前結案。
- 費用核銷:請於112年8月21日12:00前送交本中心核銷,逾期不候。
- 成果報告:於112年8月31日12:00前將自我實踐計畫報告書(紙本及電子檔)繳交至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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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計畫依徵件辦法規定辦理計畫結案,並將成果報告依格式填寫於期限內繳交。
111學年第2學期計畫期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