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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學期自我導向學習【自我實踐計畫】成果報告格式

 

請各計畫依徵件辦法規定辦理計畫結案,並將成果報告依格式填寫於期限內繳交。

111學年第2學期計畫期程

  1. 執行期間審議通過後,即可執行,並於112年8月31日前結案。
  2. 費用核銷請於112年8月21日12:00前送交本中心核銷,逾期不候。
  3. 成果報告112年8月31日12:00前將自我實踐計畫報告書(紙本及電子檔)繳交至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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