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5自我導向探索學習計畫徵件公告(5/30截止)
國立屏東大學114學年第1學期
【自我導向探索學習計畫】徵件公告
- 計畫依據
本徵件公告依照114年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辦理。
- 計畫目的
推動本校學生探索自我導向學習及培養跨領域能力,鼓勵學生營造自主學習環境及行動實踐,特定本徵件公告。
本校日間部大學生。
※教師開設課程相關補助申請,請向本校教學資源中心洽詢;學生社團相關補助申請,請向本校學生活動發展組洽詢。前述兩性質補助申請不屬本次徵件對象。
- 申請規定
- 徵件計畫分為兩類型:
- 實踐型:每學期每位學生以申請一案為限,參與成員至少2位學生,採專題式的實作課程,依學生所提之計畫申請表(附件二)規劃有明確至少18小時之實踐主題,不可與各系所之實習及專題課程相關(申請時須檢附自我檢核表並完成簽署),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向跨領域學程中心申請,審核通過後即取得執行資格。
- 募課型:每學期每位學生以申請一案為限(附件三),由主募同學擔任召集聯絡人,所有參與成員至少10位學生,規劃有明確至少18小時之課程主題,提案時如參與成員未達10人者,如提案審查通過,應於114學年第1學期(9/1)開學日前召集至少10人方可執行,人數不足則暫緩執行。
- 本中心將於2025年5月進行徵件提案工作坊2場次,各提案團隊至少須出席1場次並在徵件截止前繳交申請書至跨領域學程中心完成至少一次提案內容及經費表潤飾,方可取得提案資格。
- 各計畫可擇定一位自我導向學習輔導老師(非提案必要條件),須由本校專(兼)任(案)教師擔任,每位教師每學期至多擔任二件自我導向學習專案(含實踐型、募課型)教師,輔導教師職責及義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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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執行期間內,應協助學生團隊在形塑自主學習之學習態度,落實自發、互動及共好之理念,引導學生在專業面向、社會貢獻、自我成長及行政分工的能力與學習歷程之陪伴。
- 檢核學生課程執行進度,提供諮詢陪伴,並協助學生完成課程成果展,參與學生發表執行成果。
- 校外活動或具有安全顧慮之活動,須協助學生理解與討論相關應變措施及緊急聯絡方式或隨隊陪同。
- 基於校內經費規定,有關核定業務費會由中心授權給輔導教師,請輔導教師督促學生參與核銷工作坊,並協助及指導學生核銷與代墊事宜。有相關困難者,請協調本中心協助。
- 每案之輔導教師需提出至少4小時之相關授課證明,俾利核銷輔導費用新臺幣肆仟元/案,相關經費由高教深耕經費或本中心經費支應,不列入本計畫業務費中,並於計畫結案及完成成果發表後核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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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計畫暫訂於2025年6月9日(一)進行審查,請提案學生團隊務必派員出席實體口頭簡報提案,未參與者視同放棄(日期若有調整,本中心將盡快通知各案聯繫窗口)。
- 學生應於徵件期間內,繳交計畫申請書(紙本及電子檔)至跨領域學程中心初審,提送審查會議審議,通過後依校內相關規定辦理,本中心得視計畫需求,提供學習資源、行政協助及經費,並於規定期限內繳交成果報告及完成結案。
- 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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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施時不得於每位計畫成員學生當學期所選課程應上課時間進行活動,進行校外活動前請學生提前完成[公假]、[非課程及學生社團活動之校外活動申請單]申請。
- 各案開始實施後參與計劃學生須自行記錄學習歷程,並於指定執行期程內完成展示學習成果。
- 審查通過並獲得核定通過提案團隊須參與本中心舉辦之學習聚會,計有2次(期初聚會、期中聚會)。為維護學習聚會之討論品質,各團隊需選定至少2人全程參與學習聚會,如未參加計畫團隊,將影響各案經費核銷,取消補助資格。
- 期初聚會:2025年9月民生校區(暫定),辦理核銷及相關事務工作坊。
- 期中聚會:2025年10月屏商校區(暫定),階段性檢核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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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行期程:
- 執行期間:審議通過核定後(預計2025年7月1日)即可執行,並於2026年1月2日(五)前結案。
- 費用核銷:請於2025年12月17日(三)中午前送交跨領域學程中心核銷,逾時不候。
- 成果報告:於2026年1月2日(五)中午前將成果報告書(紙本及電子檔)繳交至本中心。
- 團體成果展:預計辦理於2025年11月,各計畫可參加團體展或各自辦理。
- 各計畫團隊依前項規定時間,將學習成果繳交至跨領域學程中心,並完成問卷,未依指定期程或拖延將追回補助經費及列入日後提案資格限制。
- 執行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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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費補助、編列及核銷
- 本案屬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補助,經費使用之動支申請及核銷程序,依本校主計相關規定辦理,每學期補助件數視當年度教育部核定補助金額而定。
- 如計畫成員為跨院系組成,可獲優先補助資格(順序:跨學院>同學院僅跨系>同系)。
- 經費由跨領域學程中心計畫型經費支應,補助經費以業務費為限,並依申請內容實質審查,學習內容皆須為學生自主設計規劃,經查如非學生主動發起之提案屬實將取消提案及補助資格。
- 各計畫提案補助業務費用編列上限為40,000元為原則;如費用高於40,000元,請於提案中詳列說明,實際補助金額將依審查會議之決議金額為核定標準。
- 實踐型專案如有相關講座鐘點規劃,須低於總學習時數四分之一及補助經費25%(含)以下。
- 支用項目請於申請表內之「經費預算表」詳列敘明,並須將補助金額詳實填寫於申請表中。
- 業務費補助項目包含:
- 鐘點費:校內外講座鐘點費依教育部規定支給,附上本校主計室公告之【個人領款單、課程簽到表】,於費用註明鐘點費。
- 交通費:以交通補助費實支實付,並附上本校主計室公告之【個人領款單】,於費用註明交通費。
- 教學材料費:執行課程所需教學耗材,並限以消耗性用品為補助原則。非消耗用品(拍攝器材、隨身碟、記憶卡、錄音筆等)請向學校各單位借用為優先,勿進行非必要之購置,避免資源浪費。
- 印刷費:辦理講座及課程所需資料、成果等印刷費用核實報支。
- 保險費:執行校外活動所需之平安保險費(專任教師免編)。
- 其他:請根據實際需求提出。
- 學生差旅費依國立屏東大學學生國內出差旅費標準表編列核支,並提前完成公假申請;輔導教師差旅費依本校差假相關規定完成出差申請,辦理核支。
- 競賽補助:參加校外競賽,補助住宿費、短程車資、運費、膳費(或雜費)等,依前項(第五項)標準編列,請具體於提案申請書敘明擬參加校外競賽資訊及行程。此項為額外補助,不列入本申請之業務費(第二項)計算,由跨領域學程中心統一核銷,未於執行期程內參與競賽之經費將全數收回。
- 每學期補助件數及經費視當年度教育部核定補助金額而定,同一類型以「不重複獲其他相關計畫補助」為原則辦理。
- 審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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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大武山學院組成審查委員會,另邀請至少三位校內外學者專家審查,審議通過後始得執行。
- 提案申請表須詳細說明主題內容進行方式(25%)、學習目標明確具體及可行性(25%)、學習成果預計呈現方式與未來展望(25%)、經費編列合理性(15%)、預期效益(10%)進行實質審查。
- 計畫成員組成如為跨院系所組成可獲優先補助資格(順序:跨學院>同學院僅跨系>同系)。
- 審查通過者,經簽奉核准後,寄發審核通過通知信,即可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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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案及義務
- 學生於規定期限內繳交「成果報告書」(另提供格式)(含歷程記錄:團體及期末個人心得,內容須包含文字紀錄、影像紀錄),並完成本中心之自我導向學習問卷、UCAN問卷。
- 獲補助之課程教師須於課程結束後,輔導學生完成成果報告書,同時有義務參與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相關成果分享會。
- 各計畫執行期間,各計畫團隊須提供至少2則文案(含照片)(如:學習歷程、活動紀錄、成果發表等)供跨領域學程中心紀錄與宣傳使用。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學則、其他校內相關法令規定及本中心公告辦理之。
- 聯絡窗口
大武山學院跨領域學程中心(屏商校區行政大樓4樓),謝先生,分機27102、
E-mail:hhhsieh@mail.nptu.edu.tw
- 徵件期程:
自公告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五) 中午12:00前將【114年自我導向探索學習計畫】申請書(紙本及Word電子檔)繳交至本中心,逾時恕不受理,來信主旨:提案114-1學期自我導向探索學習計畫_提案名稱,電子郵件內沒內文、沒署名及沒留下聯絡方式一律不受理。
公告日期:2025年5月13日(二)
提醒您,依徵件申請規定(二):「各提案團隊至少須出席1場次並在徵件截止前繳交申請書至跨領域學程中心完成至少一次提案內容及經費表潤飾,方可取得提案資格。」
報名表單在這:https://forms.gle/s2ppgN7XPD4i8tcz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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